为了规范公司保安制服的领用、发放和管理,特制定本规定:
一、 范围
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保安制服领用、发放范围,收费及折旧办法、着装要求、检查等。
二、 职责
1.行政人事科负责公司制服发放的购置申请、保管和领用核签的归口管理工作。
2.行政人事科负责员工着装的检查工作。
3.行政人事科负责制服发放名单的统计核实工作。
三、 管理内容与要求
(一) 保安制服分类:共分冬装、夏装和春秋装三种,其中含附件有:黑色领带2条,领带夹2只,帽子2顶,帽徽2只,腰带2条,不锈钢区号2只,不锈钢警标2只,布肩章2副,布臂章6只。
1.冬装包括:黑色警服2套,蓝色长袖衬衫2件,棉外套1件。
2.夏装包括:蓝色短袖T恤或蓝色短袖衬衫2件。
3.春秋装包括:蓝色长袖衬衫2件。
(二) 保安制服发放范围
1.制服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司保安队员。
2.新进保安入职后即发放制服。
3.领用制服由保安队长统计名单,经核对后报行政人事科分管科长批准后发放,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。
(三)保安制服发放时间及数量
1.发放时间:冬装为每年10月;夏装和春秋装为每年3月。
2.每次发放制服2套。
(四)着装要求
1、保安必须按规定着制服上标准岗,违者每次罚款30元。
2、着制服时,保持制服整洁,所配警用标志齐全,违者每次罚款10元。
3、保安下班后不得着制服,且不得将制服带离公司,必须将制服放置于规定场所,违者每次罚款50元。
(五)保安制服领用及折旧办法
冬装、夏装和春秋装的使用年限各为两年,价格以实际购价为准。
1、 保安自领取第一套制服起满二年后,可以再领取第二套制服。
2、 保安制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、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制服上班,由本人向行政人事科提出申请,经科长签批,当事人可对丢失的服装按折旧费予以赔偿,同时行政人事科核实后发放新制服。
3、 保安离岗、转岗,如未及时返还制服或制服丢失者,按原价赔偿。
4、 保安离职、转岗,如及时返还制服,则按制服折旧计算方法计算折旧。折旧费由保安个人承担,从其工资中扣除。
5、 制服折旧计算方法:
(1) 在职满半年、不满一年、离职或转岗,交纳制服费用按四分之一折旧费计算。
(2) 在职满一年、不满一年半、离职或转岗,交纳制服费用按二分之一折旧费计算。
(3) 在职满二年,不承担折旧费。
本规定自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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